科技型中小企业
归口部门:工信部
申报领域:不包含国家规定的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企业,其余均可
企业规模: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
奖励资金:各别区级有政策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%;
申报时间:2024 年申报时间为6月25日— 9月30日
申报条件:
1.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。
2.科技人员(20分)、研发投入(50分)、科技成果(30分)三类,满分100分。>60分通过
备 注: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