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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造业单项冠军

2020-03-10


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

归口部门:省工信厅

申报时间:2023.11.6

奖励资金:省级奖励+给予 50万 一次性奖补

申报条件:

1.申报单位长期专注并深耕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,截至上年末,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,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。本项所指新产品,是指企业近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《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》的产品。

2.申请产品(生产性服务)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 位且省内第一。产品类别原则上对照《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》8 位或 10 位代码,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《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(2019)》中“小类”界定,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。

3.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。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不受此限制。4.设立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,研发投入较高。生产技术和工艺国际先进,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。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

第九条 企业管理先进。管理体系完善,具有健全的财务、知识产权、技术标准、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,积极开展管理创新,精益化管理水平高。

5.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高水平创新团队,拥有国家、省人才计划入选者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。

6.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,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安全保密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、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。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,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。

7.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、省产业发展规划,符合辽宁结构调整“三篇大文章”和“数字辽宁智造强省”建设方向,或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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